明清家具概要
明代家具是在宋、元家具的基础上发展成熟的,形成了最有代表性的民族风格——"明式"风格。明式家具 的产地主要有三处:北京皇家的"御用监",民间生产中心苏州与广州。明式家具制作工艺精细合理,全部以精密巧妙的榫卯结合部件,大平板则以攒边方法嵌入边框槽内,坚实牢固,能适应冷热干湿变化。高低宽狭的比例或以适用美观为出发点,或有助于纠正不合礼仪的身姿坐态。装饰以素面为主,局部饰以小面积漆雕或透雕,以繁衬简,朴素而不俭,精美而不繁缛。通体轮廓及装饰部件的轮廓讲求方中有圆、圆中有方及用线的一气贯通而又有小的曲折变化。家具线条明快而流畅。明式家具雕刻艺术是以一定的材料,通过一定的工艺程式制作而成的。明式家具雕刻的审美特征首先表现在材质的选择上。明朝以来,海禁日益开放,带来了发达的海陆交通贸易。大量名贵木材从东南亚及海南岛源源不断地运往内地,其中尤以紫檀木、黄花梨木、鸡翅木为贵。因而名重后世的经典明式家具多用珍贵的硬木制成。这不仅为明式家具,也为明式家具雕刻的恢弘与发展提供了极为重要的物质载体。
清朝经历了近300年的历史,家具由继承、演变到发展,在形制、材料、工艺手段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其独特之外。清式家具在造型上与明式家具的风格截然不同,首先表现在造型厚重上,家具的总体尺寸比明式家具要宽,要大,与此相应,局面尺寸、部件用料也随之加大。清式家具在结构上承袭了明式家具的卯榫结构,充分发挥了插销挂榫的特点,技艺精良,一丝不苟。清式家具喜于装饰,颇为华丽,充分应用了雕、嵌、描、堆等工艺手段。雕与嵌是清式家具装饰的主要方法。